基本农田。 其中主楼为七间五层楼房,建筑面积1571.85平方米,分两次建成:1991年建设三间两层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71.84平方米;1992年经村委会同意肖某来向王河乡王河管理区管委会申请补办了建房手续。2014年在此基础上扩建至七间五层,扩建建筑面积1400.01平方米,未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设。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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